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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
撰稿人:本站编辑 时间:2023-05-18 16:33:35 浏览次数:


关于落实山东省教育厅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

各系(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28)文件要求,自2024届毕业生起山东省普通高校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现对2024届毕业生测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系(院)2024届毕业生,包含:2021级各专业学生、19大专各专业学生。

二、公示方式

1.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网站

2.将公示内容发至各系院负责人及分管学生负责人OA邮箱

另:学生也可通过“青少年健康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查询了解自己体测情况

三、测试工作安排

滨海校区测试时间:  

1.2024届毕业生  2023617-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非毕业班补测的学生随堂测试

3.士官毕业生第4学期随堂进行测试   

奎文校区测试时间:  

1.2024届毕业生   2023610-11日上午8:30-下午17:00    

2.非毕业班补测的学生随堂测试

3.士官毕业生第4学期随堂进行测试

地点:滨海校区田径场,奎文校区田径场

图片1_副本.png

四、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发放方式:同毕业证一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系院务必对照安排,通知学生准时参加体测。参加体测的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做好热身准备。

2.因先天性身体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携带医疗单位证明),体育学科组核准,可免予毕业年度的体质健康测试,同时不颁发等级证书。

3.因伤不能参加毕业年度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携带医疗单位证明),体育学科组核准,于毕业学年4月中旬前完成补测。

4.请各系院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凡未参加全部测试或测试未通过的学生,毕业时一律不发放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六、关于免测或缓测说明

1.有以下情况者,严禁参加测试,需申请免测:

  1. 患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着。

  2.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

  3. 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病初愈者。

  4. 有运动性外伤者或其他不适合进行体育运动的疾病。

    注:申请免测的同学须有三甲医院以上的医生证明,方可申请免测。

    2.规定时间内不能到校的学生,必须有正当理由,经辅导员批准后将名单报到基础教学部体育学科组,可进行补测。

     

     

    教务与科研处    基础教学部

    2023517日